海南省出台首个免税购物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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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前,海口市缉私办根据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购物失信惩戒若干规定》及相关实施细则,完成了海南省首例免税购物严重失信主体的认定工作,向违法者郑某某开具了《免税购物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决定书》。据介绍,郑某某因组织“代购”离岛免税品罪,于2023年4月7日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。根据相关规定,郑某某被认定为免税购物严重失信主体,给予联合惩戒。 5月15日,海南省商务环境厅在信用中国(海南)网站公布信息,将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。